哥,今晚去喝酒,怎樣?”MSN。 

這次是真的,這次是真的。”一個可愛的表情。 

我超過三秒鐘沒回答,後來,超過了六秒、九秒,許多個三秒都沒回答。 

生氣表情後面,炸彈、雷電、刀子炸來、轟來、砍來,滾滾而來。。。。。。。。 

最後,最後,是一排哭泣的表情。

 

第二天開始菜少了一點,眼前心中都開始黑暗。 

因為接下來雯雯消失了四天。 

打雯雯手機,永遠都說關機。 

我得認真審視自已與雯雯之間的感情,應該是網友。

天天見面的網友。那不成了真朋友?

 

這個冬天,除了與雯雯相處,我大部分時間都埋在無名裏寫文。我喜歡文字,喜歡塗鴉。

每寫一篇,她就會第一時間搶佔沙發。有時評得古怪到我看不懂;有時候評得居然準確。但每次讓我倍受鼓舞感動。除了感動,還有溫暖,仿佛找到了寒冬裏與我互相取暖的那個人。

我還得意著。若寧覺得我很斯文,覺得我有文采,覺得我特有學問。一本正經的神情隔著電腦看著我。她說話有時瘋顛有時正經,一時間難以適應。 

我學旅遊學校的,就知道玩;你學英語的,卻知道寫。仰慕,白領,精英!” 

我寫的不好,妹妹。”

我認為你寫得好就好,你要堅定地寫下去,堅持自己的風格,總有一天會讓大家接受的。”雯雯就這樣鼓勵著我,說這話的時候無限真誠,這是我最感動的地方。

像那個重複無數次的動人場景。富家女握著窮畫家的雙手鼓勵,含著熱淚說,“總有一天,你的作品一定會成功的!我相信你! ” 

今天,寫此文時,我不停地認真的問自己:我與雯雯之間,究竟是什麼關係?

為何,當初與雯雯只分開四天,就好像相隔有漫長漫長的四十天、四百天?

 

五 

四天後,她回來了,就在上個月底。 

那晚飯館裏來了好多人,看樣子都是雯雯熟悉的人。她忙著招呼客人,卻對我視而不見。心中頓感抑鬱落寞,我離開飯館去了別處吃飯。

其實,我很想找到她說話。

 

之後雯雯人間蒸發。  

MSN大頭照也一直黑暗著,我的心也黑暗著。

我總算弄明白了,不得不承認自己在掛念著她。只是,生氣她的視而不見,或者迷茫她的突然消失,或者煩惱於她對我的態度突然急轉直下,或者,說不出的或者。

這幾天我再也沒去那飯館。

 

  

其實,我一直想對她公開一個秘密,然後期待她聽聞後的感受,然後尋找自己的答案。 因為,我一直被這個秘密煎熬和糾纏著。

但我一直沒成功。不知以後,是否再有機會說?

 

 

直到前天,MSN終於閃了。

哥。”

就一個字,卻那麼地令我瘋狂、令我激動、令我高興、令我從半躺半坐之間崩直了身子,差點蹦上了天花板。

那個男人是我老公。”

 我的心猛一顫,老天,恒久的只我一人最後知道的秘密?

我沒與你說過他,那天你問我沒有回答你,是因為我不想說這些事情。我和他感情不好。吵了幾次架後我來我姐這兒散心,遇見你了。後來,後來他找上來了。。。。。”

他要打你,我說你敢我就死給你看。不,死給他看。”

當然那次喝酒被打是你撞上了槍口。”

真正找你喝酒的那一晚,他打了我。想也不想我那時就想找你,結果那晚你沒出來。呵呵,是我騙你騙得不敢出來。我後來一個人出去飄蕩了。”

我在電腦這邊聽,雯雯繼續說。

我現在跟他離了婚,飄蕩回來就辦了離婚。本來就不相配,之前是我媽硬扯的,他供我上大學。現在我媽知道錯了,她女兒生活得好幸福!”

仿佛聽到雯雯在電腦的那一端哭泣。一分鐘之前還侃得有聲有色,這會兒說哭就哭。

我發了無數安慰的句子過去。

過了好久,她打來一行字。

哥,我走了。我最後問你問題,你有沒有,愛過我?”

  

那晚,過了無數個三秒鐘。雯雯離開電腦,離開我,離開這個城市的時候,我還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,我有沒有愛過若寧。反過來,雯雯呢?雯雯有沒有愛過我?現在,我不清楚。

不過有一點我很清楚,我也許再無機會親口告訴她我心中的那個秘密。

那晚,我做了文章開始的那個夢。夢醒後,我知道了答案。

 

這個世界中,有一種愛情,如風雨中的花蕾還不及完成綻放就凋零落去。然而,只要綻放過,就一樣溫暖,一樣感動,一樣美麗,值得珍藏。叫做——三秒鐘的愛情。

我放棄了這段三秒鐘的愛情。

愛,不只是感覺,還有責任。

雯雯還未從離婚陰影中走出。

我不能讓她再一次受到傷害。

 

 

我有一個秘密一直想告訴她:  

我有個女友在南方,已訂婚。

 

後記: 

雯雯:

我現在腦子很亂。我愛他嗎,我不愛他嗎?現在不知道。我剛經歷一場失敗的婚姻,痛,錐心的痛。我先找個地方靜靜。我現在心底想什麼一點也不清楚,不想再輕易作決定。如果錯過,也不遺憾,他會在我心底的,會的。

我:

我現在腦子很亂。我愛她嗎,我不愛她嗎?現在不知道。只是後來再沒見到她,心情很複雜。雖然決絕地決定放棄,可是內心。。。。。。。是的,有的人一輩子在你心裏沒有感覺,可有的人不,哪怕,只是短短的三秒鐘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oon8060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